公告日期:2020-03-1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旗下以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基金信息披露事项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其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同时,我公司在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具体基金名称如下:
基金名称 托管机构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区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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