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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18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
网址(http://fund.piccamc.com)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7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17:
00止(以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一号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2层
收件人:彭祎
电话:010-58073517
邮政编码:10002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4. 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电话投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
5.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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