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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7 07:28:4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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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7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提示

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基金代码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006203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0062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9-06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9月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09月1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届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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