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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4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
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
基金代码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006203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0062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9-06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08月23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若截至2023年09月1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形,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届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
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
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qhlh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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