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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4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3 月 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3 月 14 日
一、 重要提示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91 号文注册募
集,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
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2 月 27 日刊登在证
监会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的《关于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
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核心资产
基金主代码 0061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51,169,324.2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秉承价值投资理念的前提下,把握市场
发展趋势并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力争获得高
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基
本面、政策面和资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中国 A
股、港股、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
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并利用上述大类资产之间的
相互关联性进行灵活的资产配置,制定本基金的
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
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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