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8年5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90号文准予注册并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有关章节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
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03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泰保兴尊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3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九、基金的投资......52
十、基金的业绩......66
十一、基金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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