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六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0
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六次集中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增辉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1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增辉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增辉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2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2月13日
注:1、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封闭期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 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的 期间,以此类推。 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 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 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 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 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 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六个封闭期自2022年11月12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止, 第十六个开放期
开放20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3日9:00起至2023年3月10日15:00止,第十七个封闭期自 2023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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