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
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A股配股。本次配股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因此本次配股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浙商银行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浙商银行本次配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获配证券 获配数量 获配价格 获配金额
基金名称 投资类型
名称 (股) (元/股) (元)
财通稳进
回 报 6 个
月持有期
浙商银行 87,510 2.02 176,770.20 配股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财通量化
核心优选
混合型证 浙商银行 90 2.02 181.80 配股
券投资基
金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临时公告
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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