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变动情况,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因此选取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的第一只全市场统一指数,具有高度权威性。样本股涵盖中国 A 股市场各行业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面因素良好的 300 家上市公司,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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