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2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
告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 2019 年 03 月 0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鑫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13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8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
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02 月 27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9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800,113.6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1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03 月 04 日
除息日 -(场内) 2019 年 03 月 0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03 月 0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 2019 年 3 月 4 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9 年 3 月 5 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账户, 2019 年 3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 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
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并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
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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