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I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I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4603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
公告依据 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ETF 联接 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 0226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 - - 是
转换)
注: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生
效。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 I 类份额自 2024 年 11 月 26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
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I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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