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6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改中融高股 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变更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之“五、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优化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更好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认真研讨后,对本基金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改,由“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上证国
债指数收益率×30%”修改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 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管理人对《中融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具体如下:
将“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表征 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 A 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港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上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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