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9 00:14:4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8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恒惠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66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 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 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 括:1)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以及封闭期长度不一 的风险;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投资者面临集中大额赎回影响基金运作及净值表现、巨额赎回导致赎 回款延迟支付的风险;3)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 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5、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

7、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8、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 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基 金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 止日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运作期......27
七、基金的募集......29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31
十、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40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45
十二、基金的投资......46
十三、基金的业绩......55
十四、基金的财产......56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57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