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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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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5 月 27 日
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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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弘实 3 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1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弘
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583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434,477,969.7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74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注:《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1 年 6 月 1 日起
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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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
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189-5522)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
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
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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