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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04 09:24: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04

   关于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凯石淳行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
相关约定,现将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17:00 止, 在基金托管
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
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
见证,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因此未达到《基
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
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凯石淳行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凯石淳行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3、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凯石淳行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4、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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