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9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起,本公司新增国金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
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A 类:010749
浙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0750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02
A 类:009353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9354
A 类:009568
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9569
A 类:010539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0540
A 类:009181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9182
A 类:007177
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7217
A 类:010777
浙商智选家居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0778
A 类:010381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0382
A 类:010148
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0149
A 类:010552
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