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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3 08:17:14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3

关于中金浙金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23 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浙金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浙金

基金主代码 0060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浙金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金浙金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

注: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在开
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和转换时除外。

本公告发出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
第 9 个开放期。本基金将在前述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含
该日),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三、申购业务
(一)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本基金可以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数额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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