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
2018年4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82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
11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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