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全利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60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全利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鑫元全利定期开放 A 鑫元全利定期开放 C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 006082 006083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年度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2、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含该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根据 A 类基金份额投资群体的不同,将收取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的投资群体分类如下:
(1)特定投资者:指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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