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1
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于2021年
3月23日在规定报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
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 )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 , 《鑫元全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在选择期结束后自2021年4月21日起
生效,原《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全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2021年4月21日)起失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0日,
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
2021年4月21日起自动变更为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并进入一年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也不上市
交易。
自2021年4月21日起(含该日),原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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