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 17 时止
(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说明》(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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