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8
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12月21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8年5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4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1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含该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内,基金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投资者方可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4、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人民币1.00元为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人民币1.00元的初始面值的风险。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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