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中航瑞景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 1)中航瑞景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
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
作方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
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
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
(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
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5 至 1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
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
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
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
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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