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30 07:08: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自2023年6月30日起办理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934、C类:011935)、中航瑞晨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485,C类:010486)、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053,C类:006054)、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555,C类:007556)、中航瑞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569,C类:008570)的销售相关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