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9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8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08 月 23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9 年 5 月 9 日起为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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