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21 08:34:19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景智纯债
基金主代码0060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11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11月2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8年11月2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8年11月22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6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