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3月3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4月8日
目录
1. 重要提示 ...... 3
2. 基金概况 ...... 4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5
4. 财务报告 ...... 6
5. 清算事项说明 ...... 7
6. 备查文件目录 ...... 9
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8】713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 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布的《关于广
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21 年 3 月 3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智纯债
基金主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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