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2021/09/0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0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销
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1 年 9 月 2 日起在下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
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
遵循其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新增上线代销机构
007994 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 A 华龙证券
007995 华夏中证 500 指数增强 C
012099 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债券 A 恒泰证券
012100 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债券 C
005957 华夏聚丰混合(FOF)A 华泰证券
005958 华夏聚丰混合(FOF)C
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业务的类型遵照基金实际业务开放情况
及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
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
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
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 咨询渠道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lzqgs.com 95368、400-468-8888(全国)
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956088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稳健增利 4 个月债券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4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
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
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
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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