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9
1
农银汇理金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1 号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3 月 5 日证监许可【 2018】 378 号
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
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
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
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2
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
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