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1
关于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
基金主代码0059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5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9年1月10日
至2019年1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9年1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644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1,526,861,886.9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336,689.8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526,861,886.96
利息结转的份额336,689.88
合计1,527,198,576.8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58,419.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3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9年1月31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