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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行业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4

国投瑞银行业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国投瑞银行业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的认购代码为005900。

5、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6、本基金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4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人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于办理开户。

9、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在遵循上述认购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的比例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2、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在募集期间,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行业先

锋主题的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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