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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7 08:23:14 股吧网页版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7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
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恒泰证券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
合楼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恒泰证券办公楼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
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赎
回等业务。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非现场方式认/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
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
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
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196-6188, 956088
公司网址: www.cnht.com.cn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5-9998
公司网址: www.x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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