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3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
公告
2022 年 11 月 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对“17 南三 01”(债券代码:143055)
和“16 南三 01”(债券代码:136803)估值价格由中证普通估值价格调整为中证特殊估值价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就本公司管理的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债券,
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决定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
对本公司旗下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7 南三 01”(债券代码:143055)和“16 南三 01”(债券代码:136803)采用中证特殊估值价格。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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