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港股通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31
华宝港股通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鉴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宝港股通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华宝港股通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华宝港股通香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成立时间:2003 年 3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9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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