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劵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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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3日证监许可[2012]1680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交易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5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其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发起资金(本公司固有资金)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整体资
质较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200 人,参与认购与转 让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 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
人已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目 录
一、 绪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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