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9 07:54:06 股吧网页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相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旗下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005850)、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019270)参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振华新材,股票代 码:688707)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事项公告如下:

非公开发行 认购数量 总成本 总成本占基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基

基金名称 股票 (股) (元) 金资产净值 (元) 金资产净值比 锁定期

比例 例

财通沪深300指 振华新材 63,253 1,049, 0.19% 1,091,114.25 0.19% 6个月

数增强 999.80

财通中证1000 振华新材 31,928 530,004.80 0.16% 550,758.00 0.17% 6个月

指数增强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4-01-17数据。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