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8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
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按照上述约定,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第二个开放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1日。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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