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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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第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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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久荣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8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相关配套法规、《长城
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注: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
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转
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按照上述约定,本基金第十三个封闭期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 本次第十
三个开放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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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
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当销售机
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
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
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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