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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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4
创金合信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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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创金合信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17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
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 和非直销渠道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
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实
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
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
变相规避前述 2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
须另行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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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2 个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创金合信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
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
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
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
0666 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运作
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指本基金指数化投资及国债期货
投资相关的特定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
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以及投资集中度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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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2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超过 20%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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