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江乐越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0058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4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越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9年05月23日
赎回起始日2019年05月23日
注:(1)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四个开放期为2019年5月23日(含该日)至2019年5月29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19年5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五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5月22日。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为2019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期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自2019年5月30日本基金进入第五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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