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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1 07:18:30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04 月 2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越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8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4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04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04 月 23 日
注:(1)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十一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含该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含
该日)。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
本基金进入第十二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
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
关于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
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 2 日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第十一个封闭期为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本基金第
十一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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