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 4 月 20 日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8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4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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