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5
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28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间隔运作的方式。
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其前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对应的第12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
每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其前一个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提前公告。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本基金在某一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无法进入开放期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本基金无法按时办理申购、赎回等申请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本基金将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5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
销柜台及微信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前端认购费、前端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低于一千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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