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汇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7
创金合信汇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7日证监许可[2018]405号文准予注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开放期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因错过开放期而导致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开放期投资者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以及因单一投资者认(申)购比例上限而导致的部分确认或无法确认风险等。其中,与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指投资国债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等,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市场流动性较弱且分析和跟踪主体信用基本面难度较高而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与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相关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
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6、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以12个月为一
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创金合信汇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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