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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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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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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8年 3月 7日《关于准予银河鑫年享 18个月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01号)的注册,
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售。
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包括:
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基
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
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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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认购业务单笔认
购最低金额为 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9、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
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
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确
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年 4月 1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银河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及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galaxyassset.com)。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咨询购买事宜。
13、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本基金发行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
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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