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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21 07:35: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1

关于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17:00结束。参加本次大会
表决的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
表份额共计2,748,721.73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基金总份额的
63.18%,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
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或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748,721.73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
份额弃权。同意《关于终止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
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
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1.5万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并于
2023年6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2023年6月19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
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2023年6月26日),本基金即进入清
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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