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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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曾于2020年6月12日起至
2020年7月1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一次大会” ) 。
因参加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50%以上(含50%) , 而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招商MSCI中国A股国
际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MSCI中国A股国
际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
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MSCI中国A股
国际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0年6月12日。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1日0:00起,至2020年11月20日
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寄送至如下地址:
收件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
邮政编码: 518040
联系电话: 0755-8319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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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 ” ),《议案》详见
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即
在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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