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关于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23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 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拟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 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且不收取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拟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率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计算方法如下:
H=E×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其中针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E类基金份额 N<7日 1.50%
N≥7日 0%
3、其他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 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5750;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5751;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2058。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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