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5
银河庭芳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7 日《关于准予银河庭
芳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392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庭芳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未知价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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