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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30
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庭芳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
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2月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2月4日
注:(1)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
期间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12月1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12月
13日(含该日)至2024年3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
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
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
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期间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3年12月13日起本
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3年12月13日(含该日)至2024年3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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